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風險
(1)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場的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2)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資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生變化,產生風險。
(3)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
(4)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5)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盡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據基金合同規定,如出現變更標的指數的情形,本基金將變更標的指數?;谠瓨说闹笖档耐顿Y政策將會改變,投資組合將隨之調整,基金的收益風險特征將與新的標的指數保持一致,投資者須承擔此項調整帶來的風險與成本。
(6)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7)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盡管本基金將通過有效的套利機制使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的折溢價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但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價格受諸多因素影響,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即存在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8)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中證指數有限公司計算基金份額參考凈值(IOPV),并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在交易時間發布,供投資人交易、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參考。IOPV與實時的基金份額凈值可能存在差異,IOPV計算可能出現錯誤,投資者若參考IOPV進行投資決策可能導致損失,需投資者自行承擔。
(9)成份股停牌的風險
(10)退市風險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被終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提前終止上市,導致基金份額不能繼續進行二級市場交易的風險。
(11)投資者申購失敗的風險
如果投資者申購時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購對價,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拒絕投資者的申購申請,則投資者的申購申請失敗。
(12)投資者贖回失敗的風險
在投資者提交贖回申請時,如本基金投資組合內不具備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對價,可能導致出現贖回失敗的情形。
另外,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據成份股市值規模變化等因素調整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由此可能導致投資者按原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申購并持有的基金份額,可能無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購贖回單位全部贖回,而只能在二級市場賣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
(13)基金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
本基金贖回對價包括現金替代、現金差額等,未來可能包含組合證券。在組合證券變現過程中,由于市場變化、部分成份股流動性差等因素,導致投資者變現后的價值與贖回時贖回對價的價值有差異,存在變現風險。
(14)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多項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辦理,存在以下風險:
1)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因多種原因,導致代理申購、贖回業務受到限制、暫?;蚪K止,由此影響對投資者申購贖回服務的風險。
2)登記機構可能調整結算制度,如對投資者基金份額、組合證券及資金的結算方式發生變化,制度調整可能給投資者帶來理解偏差的風險。同樣的風險還可能來自于證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機構。
3)第三方機構可能違約,導致基金或投資者利益受損的風險。
(15)港股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從而面臨相應的風險。1)港股通機制相關風險;2)匯率風險;3)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4)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5)境外市場風險。
(16)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股指期貨。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損失。標的股票指數價格與股指期貨價格之間的價差被稱為基差。若產品運作中出現基差波動不確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變動等情況,則可能對本基金投資產生影響。
(17)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風險主要包括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及評級風險等。由于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收益來自于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或剩余權益,因此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還面臨基礎資產特定原始權益人的破產風險及現金流預測風險等與基礎資產相關的風險。
(18)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①流動性風險;②信用風險;③市場風險;④其他風險。
(19)證券交易資金前端控制風險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作為交易參與人通過交易單元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根據《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機構對交易參與人相關交易單元的全天凈買入申報金額總量實施額度管理,并通過交易所對交易參與人實施前端控制。本基金可能因上述業務規則而無法完成某筆或某些交易,由此造成的損益由基金財產承擔。
(20)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終止,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故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可能面臨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
2、普通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共有的風險,如系統性風險、非系統性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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